根据2023年6月9日引发的《广东培正学院采购管理办法》(培正综〔2023〕50 号),采购中心的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全面负责实施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。具体包括:
1.遵照《广东培正学院采购申请及审批细则》受理、审核采购申请;
2.根据采购标的情况,选择(提出)合理的竞价方式,按规范程序组织采购;
3.对金额较大的采购,可会同请购部门进行市场调研,组织对潜在供应商的考察(若需),提出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名单,编制采购需求文件(含招标文件、竞争性磋商文件、竞争性谈判文件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、询价文件,下同),发布采购信息,组织开评标工作,推荐成交供应商;
4.发出成交通知书,组织合同谈判、审查,提出合同签署的意见和建议,拟(修)订合同条款,按学校规定程序呈批采购合同;
5.办理采购请款、结算审核,组织收货、验收,协调处理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;
6.负责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,提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。
二、拟定采购工作规章制度、规范采购工作流程、健全风 险防控机制,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提出修正方案。
三、建立供应商资料库,收集专家评委信息,分类整理校外评审专家库,完善采购信息档案。
四、负责采购管理软件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,不断推进采购工作的信息化程度。
五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