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标补充要求说明
各投标单位:
本项目在上次发布招标文件时,对项目的解决方案及设备要求不够清晰,现决定重新明确各项要求。请各合格的投标人按新的要求,补充资料,提交更新方案及报价。
重申: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所有内容,按新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,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,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,否则,其投标将被拒绝。
1. 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:
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;
(2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,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保金的良好记录;
(3) 具有对工程施工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力量,具备对本项目施工的资质;
(4) 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,所提供案例必须有业主方有效的联系方式;
(5)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全部设备,材料必须为合格的全新产品;进口设备和材料须提供合法的进口证明文件。主要的设备( 道闸、出入口控制机 )还必须有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;
(6) 在广州地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;
(7) 具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2. 投标文件(密封)的递交时间、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(若有变动另行通知):
递交时间: 2011年 10月 17日 14:30起;递交截止时间: 2011年 10月 17日 15:00;
递交地点: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培正大道53号广东培正学院行政楼224室
3.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(若有变动另行通知):
开标时间: 2011 年 10 月 17 日 15:00;
开标地点: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培正大道53号广东培正学院行政楼326室。
4. 招标人联系方式
联系人: 赖 老师, 李 老师;电话:86842284
附件:
广东培正学院
2011 年10月11日